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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银行境外来华人员开户服务指引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泰安银行,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来华人员的开户便利化水平,我行结合客户的综合情况及账户分类分级管理要求,为其提供简易开户服务,现将相关服务事项公示如下:

  一、办理方式

  您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至我行任意网点申请办理开户业务,我行部分网点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轮休制,详情请咨询具体网点或我行客服热线0538-96588进行咨询。

   二、开户资料

  (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二)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三)外国公民,应出具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既往版本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仍可正常使用,有效期满后需换发新版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四)外国边民,按照边贸结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证件。

  三、办理时限

  请您积极协助我行进行身份识别、尽职调查等工作,在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的情况下,当场办理完毕,账户即开即用。

  四、资费标准

  我行为个人开设账户免收开户手续费,其他收费标准以我行官方网站(www.taccb.com.cn)公示为准。

   五、简易开户

  (一)简易开户服务是指我行审核您的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后,简化辅助身份证明材料要求,开立账户功能与客户身份核实程度和账户风险等级相匹配的银行账户。

  (二)您可凭有效身份证件直接至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开户业务,并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简易开户服务,我行的简易开户流程仅适用于本人办理。

  (三)您需提供开立和使用账户的目的及用途,承诺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真实且依法依规使用账户,并积极协助我行完成身份识别、尽职调查等工作后,即可办理开户。

  六、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对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实施前款行为的单位、个人和相关组织者,以及因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关联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采取限制其有关卡、账户、账号等功能和停止非柜面业务、暂停新业务、限制入网等措施。”;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没收违法所得,由公安机关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二万元的,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请您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依法合规使用您的银行结算账户。

  七、服务监督电话

  400-658-6588/0538-96588。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