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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存款业务介绍

  对公存款又叫单位存款,是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并可以随时或按约定时间支取款项的一种信用行为。按存款的支取方式不同,对公存款一般分为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

  对公存款现金使用规定

  • 基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核准类的)可凭现金支票支取现金。现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

  企业只可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三)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五)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 特别说明

  (一)单位提现超过5万元(含),需提前一天向开户网点预约。

  (二)单位提现超过30万元(含)必须填写我行《大额提现申请书》,并加盖提现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经办人章(或签字)。

  (三)基本存款账户提现用途为“工资”的现金支取每月只限一次,需附工资发放明细清单。

  (四)提现用途为“劳务费”,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需附明细清单,用途为购农副产品的现金提取,必须是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内,并填写所购农副产品具体名称。

  (五)其他费用提取,只限机关事业单位用于集中报销、下岗失业救济金、补偿费等范围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