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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银行账户开户负面清单公示

  尊敬的客户:

  为持续优化银行账户服务,泰安银行本着“效率与风险”并重的工作原则,为广大客户提供开户服务,并合理匹配账户功能,现将我行账户开户负面清单公示如下:

  一、不得要求小微企业提供与建立已久或大中型企业同样详细、完备的经营情况资料。

  二、不得仅以注册地址为集中登记地、以自有或租赁房屋为经营地址;办公场所较为简单、没有企业门牌、雇佣人员较少等理由拒绝小微企业开户。

  三、不得将是否实际开展经营活动作为初创小微企业开立基本账户的条件。

  四、不得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户籍所在地为异地等理由拒绝开户。

  五、不得将存入大额存款、达到一定经营规模或绑定销售相关产品及服务等作为开户附加条件。

  六、不得出于成本收益等因素拒绝开户。

  七、不得以账户开立成功后待激活、预留印鉴启用等方式影响账户即开即用。

  八、不得通过设置复杂繁琐的开户程序规避事中、事后风险管理责任。

  九、不得简单、片面套用可疑特征拒绝开户。

  十、不得将法定代表人必须至网点亲见亲签作为开户条件。

  十一、不得违反“一次性告知补正”原则,反复要求补充提供开户资料。

  如有疑问,敬请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我们将不断努力,为您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服务。

  服务监督电话:0538-96588,4006586588。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