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业务
进口信用证
产品简介
进口信用证是我行作为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国外出口商)开出的、由我行凭规定单据履行到期付款义务的保证性文件。信用证经我行开立后,只要出口商提交单证相符的单据,我行必须履行付款责任。
我行可提供信用证开立、信用证开立修改、信用证审单、信用证承兑、信用证付汇或拒付等服务。
产品特色
1、信用提升。开证行承担第一付款责任,有利于进口商在对外谈判占据主动,争取合理货价或其他优惠条件;
2、交易安全。通过信用证单据要求,进口商可以有效控制货权、运输方式、发运日期及货物质量等。
3、减少资金占用。
适用对象
1、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行为进行约定以提升贸易可信度;
2、进口商品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结算;
3、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做配套贸易融资的需求。
担保方式
保证、抵押、信用等以上方式的任意组合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