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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0-28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924号)、《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保障信贷客户的合法权益,泰安银行对客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的费用实施优惠减免,抵押登记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我行承担。
特此公告。
泰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