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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试行办法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经省政府同意,省中小企业局、省监察厅印发《山东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考核办法(试行)》,这是我省首次就扶持小微企业对17市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出台考核指标。考核结果将报省委、省政府,并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按此《办法》,城市政府扶持小微企业是否得力,将看三方面指标:创业兴业目标、发展目标和发展环境考核指标,各占百分制的30、30、40分。其中,最被看重的“发展环境”包括4项,每项10分:年末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全部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及变化;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担保专项和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占当年市级公共财政收入的比重及同比增速;小型微利企业结构性减税和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受益企业面,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里实际由小型微型企业完成的采购额占比;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在市级年度目标考核中所占分值。

  创业兴业目标包括3项、每项10分:万人中拥有小型微型企业户数、从业人数同比增速;每年新登记设立私营企业户数、注册资金、人数及同比增速,新增商务服务业、餐饮休闲旅游业、文化产业小型微型企业户数;实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中小企业培育计划、成长计划、特色产业提升计划等“四项计划”,完成“个升微”“微升小”“小升中”“中升大”及新增年销售额200亿元产业集群等“四升一群”分解指标情况。

  发展目标也包括3项、每项10分:完成规模以上中小企业营收和规模以下小型微型企业营收增速分解指标情况;完成培育自主品牌、小微型专精特新工业企业和服务业特色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分解指标情况;每万户中小微型企业拥有授权专利、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数及同比增速。

  “过去,我省出台了很多扶持小微企业的政策,但有的落实不到位,企业并没享受到。这样考核主要为促进政策落地。”办法从4月1日起施行,每年年终,该局和省监察厅、省统计局等部门将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市进行打分并排序。考核结果将报省委省政府,排名居前的市,省级和争取中央支持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予以重点倾斜。

  按照预算,省财政2013年将安排外贸和中小企业发展资金8.9亿元。来自省中小企业局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我省有中小企业81.4万户,其中,私企66.1万户;规模以上中小企业销售产值、营收、利润、税金四项指标创全国第一。规模以下小微工业企业13万户,从业人员279.5万人。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